秦岭生态处罚条例?
《条例》规定,陕西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指定相关部门或者机构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依法追究损害秦岭生态环境单位和个人的赔偿责任。这是陕西省自该条例2008年3月1日颁布实施后,作出的第二次修订。新条例在秦岭环境保护规划体系中明确划定了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范围,以此替换了此前“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规定。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
从管理体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自然资源保护、人文资源保护、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规范,共九章九十九条。《条例》坚持保护规划先行,科学划定保护范围,确定保护管理体制,夯实***责任,巩固违建整治成果,并从严设定法律责任,大力震慑违法行为。为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依据。
什么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省人民***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省人民***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
秦岭生态保护红线多少公里?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显示,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包括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沿山涉及灞桥、临潼、长安、蓝田、周至、鄠邑6区县,总面积为5904.26平方公里。
保护的范围进行了四大分区,实行分区保护,主要有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秦岭范围***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秦岭生态保护红线总长约为5100公里。
由于秦岭地区生态环境非常珍贵,为了加强对该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于2018年12月初出台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其中提出了对秦岭地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
经过划定,秦岭地区总计划设置生态保护红线8100公里,其中已经明确红线的长度为5100公里,覆盖了秦岭主脊、陕南岭地、汉中山岳、梁山泾渭等4个主要区域及其周边地区。
这项措施有助于加强保护秦岭地区的风景、文化、生态等环境***,维护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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