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条例修正时间?
(2011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1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市容市貌包括整治哪些内容?
(一)整治市容市貌。整治城区出店经营、占道营业、占道作业、户外宣传、车辆乱停放、噪声扰民等。依法拆除非法设置的各种广告标牌、标识、遮阳篷披,取缔落地招牌;整治乱扔乱倒、乱堆乱放、乱晾乱晒、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依法取缔未经审批擅自占道进行商宣、商演、促销活动;严查各类摊点的乱搭乱建、乱摆乱卖、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加强对影响市容环境秩序、车辆乱停乱放、擅自散发(悬挂、张贴、刻画、涂写、喷涂)宣传品、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全面禁止露天烧烤、焚烧垃圾和使用经营性小煤炉、茶炉大灶等。
(二)整治户外广告和店招。按照“减量、规范、提档、美化”的要求,集中清除、维修、更换主次干道两侧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店招。做到城区主次干道两侧户外广告、店招设置规范,结构牢固,无安全隐患;无擅自设置、画面破损陈旧、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现象。
(三)整治环境卫生。集中清理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绿化带范围内的成堆暴露垃圾、砂石、杂物等;集中清理住宅小区内环境卫生、毁绿种菜等;集中清理菜市场及其周边的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沿街建筑立面、杆线、巷道内的乱贴乱画;清理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死面;加强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清运车辆、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理消杀工作。
集中整治主次干道、广场、农贸市场周边、校园周边等重点路段和区域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占道洗车修车等问题,合理设置、有序管理临时摊群点等经营场所;
集中整治占用公共空间、消防通道等乱推乱放和道路两侧吊挂、晾晒物品行为;联合交警集中整治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停车位、人行道、盲道等乱停乱放行为。
如何理解人人参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1、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改善城乡群众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
2、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可以使城市功能更加完善、交通出行更加方便、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舒适的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不断提升大家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指数,充分享受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的成果。
3、环境是大家的,需要***参与,***参与包括提高素质和参与监督。
乡镇城乡建设都有什么?
1.村庄规划:规定了村庄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的[_a***_]规划要求。
2.村庄建设:规定了道路、桥梁、引水、供电、通信等生活设施和农业生产设施的建设要求。
3.生态环境:规定了水、土、气等环境质量要求,对农业、工业、生活等污染防治,森林、植被、河道等生态保护,以及村容维护、环境绿化、厕所改造等环境整治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