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号检查令内容?
根据预测预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月12日至17日将出现重度污染天气。环境保护部已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人民政府发函,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同时,环境保护部对各大气强化督查、巡查组发出了应对重污染天气督查巡查2018第1号令。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介绍,此次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驻守在“2+26”城市的28个强化督查组和102个巡查组将共同协作,重点对“2+26”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及相关企业单位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强化督查巡查办公室将实时调度各组检查情况,每天通报督查情况及发现问题。切实督促各地人民***和相关企业单位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要求的停限产措施,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过程污染物峰值,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在经过了几天晴冷天气之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从12日起遭遇今年第一***范围重污染天气。本轮重污染天气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为此,环保部对各大气强化督查、巡查组发出了应对重污染天气督查巡查2018第1号令。在这里石门政事儿也提醒大家,出门前要戴上口罩,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健康的危害。
应急部2号令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根据应急部2号令,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包括:明确预案编制的目标和原则,确定预案编制的程序和要求,明确预案编制的组织和责任,规定预案编制的内容和格式,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加强预案的修订和更新,提高预案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应对能力,加强预案的培训和演练,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和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1.修改和规范了应预案编制程序,由6条改为8条,增加了应急资源调査和桌面推演。其中桌面推演衔接了标准AQ/T9007-20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2. 将”应急能力评估”修改为“应急***调查”。修改为“应急***调查”,更加明确和易操作。
3.细化了应急预案编制内容要求。强调应急预案编制应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清晰界定本单位的响应分级标准,预案力求简明化、图表化、流程化。
4.明晰了应急预案评审程序。明晰了评审准备、组织评审、修改完善的评审流程。
5.在综合应急预案中去掉“编制目的”,“风险评估结果”以附件体现。风险评估结果适用整个预案体系,各层级预案不必再单独写风险评估的内容。
6.在专项应急预案要素增加“适用范围”,去掉“事故风险分析”。增加适用范围强调了专项应急预案必须有针对性,去掉“事故风险分析”与上述第5条理由同。
7.《新导则》指出,专项应急预案与综合应急预案中的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相近时,可不编写专项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8.在应急预案附件增加“生产经营单位概况”,“预案体系与衔接”,“风险评估结果”,强调应急预案必须兼容和衔接。并将风险评估结果直观的写在附件中,清晰明了。
9.增加了应急***调查报告编制大纲和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增加大纲便于企业更易操作。
10.强化了本标准为编制导则的属性,关于预案管理的内容如培训、备案、演练、定期评估、修订等内容均交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