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管理范围?
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二)现有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能满足所辖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要求的;
(三)流域或者区域水环境形势复杂,无法适用统一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第四十六条 长江流域省级人民***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磷矿、磷肥生产集中的长江干支流,有关省级人民***应当制定更加严格的总磷排放管控要求,有效控制总磷排放总量。
磷矿开采加工、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企业,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取有效措施控制总磷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总磷监测,依法公开监测信息。
第四十七条 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统筹长江流域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并保障其正常运行,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组织对本行政区域的江河、湖泊排污口开展排查整治,明确责任主体,实施分类管理。
在长江流域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
第四十八条 国家加强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江流域农业生产应当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减少化肥、农药施用,推广有机肥使用,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
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全文?
“三省共同‘决定’,就赤水河流域保护遵循的共同原则、形成的协作机制、***取的共同措施等重大问题作出共同承诺,并切实加以履行实施,各省的条例,则细化了三省保护赤水河流域的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既强化流域共治,又体现各自特色,增强了立法的整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根据共同决定,三省将在赤水河流域共同开展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普法、监督和规划、防治等领域的协作配合,通过共同建立赤水河流域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统一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水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和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等。
条例则结合四川实际,对照长江保***进行了完善和衔接,并规定了更严格的保护措施,比如: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垃圾填埋场、禁止在赤水河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等。
黄河流域生态[_a***_]如何建设?
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可以严格的用水管理,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建立生态保护。和修复赔偿机制建成防洪基于工程体系,防洪能力大幅度提升,完善国土空间开发规范,推进文化保护和利用,积极促进产业转化,身形特别工作,做出实效。
治理海河流域的利与弊?
1. 治理海河流域具有利与弊。
2. 利:治理海河流域可以有效防止洪涝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水质,提供清洁的水源,满足人们的生活和生产用水需求;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
弊:治理海河流域可能会导致水***的过度开发和利用,造成水***的枯竭和生态破坏;可能会对河流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影响河流的自然生态功能;可能会引发土地沉降、地质灾害等问题;治理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大规模的工程建设,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 在治理海河流域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治理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应注重生态保护,***取合理的水***管理措施,促进河流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
此外,还需要加强监管和法律法规的制定,确保治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