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生态环境部分规章修订,以及生态环境条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0修订)
- 2、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修订)
- 3、生态环境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
- 4、...修改部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0修订)
1、第二十一条 秦岭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取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和预防火灾、防治病虫害等措施,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秦岭的生态环境。第二十二条 按照天然林优先保护的原则实施秦岭植被保护。
2、《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条 省农业农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制定外来物种入侵对秦岭生态环境影响的风险预案,报省人民***备案,并组织实施。
3、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遵循保护优先、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利用、严格监管、公众参与的原则。
4、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补偿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具体征收标准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制定。 第四十九条 在秦岭进行交通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秦岭道路建设应当避免或者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修订)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遵循保护优先、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利用、严格监管、公众参与的原则。
月24日下午至25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封山禁牧条例等。
法律依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涉及秦岭的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划,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秦岭不属于某一个省,它贯穿甘肃、陕西、河南三省。狭义上的秦岭,仅限于陕西省南部、渭河与汉江之间的山地,东以灞河与丹江河谷为界,西止于嘉陵江。而广义上的秦岭是横贯中国中部的东西走向山脉。
生态环境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
将第六条中的“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项目类别、环评类别部分内容予以修改。修改内容见附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本名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同时废止。
第六条 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第七条 本名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同时废止。
根据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修改决定》修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改部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按照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组织划定前款规定的禁养区,并予以公告。
2、将第五十九条第八项修改为:“ 缴费义务人未按规定缴纳港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对《河南省云台山景区保护条例》作出修改 在第二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景区中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删除第十五条第二款。
4、对《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作出修改 将第十三条修改为:“县(区)人民***应当在本辖区水功能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在饮用水水源[_a***_]设置必要的隔离防护设施。
5、将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从事工程建设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恢复、治理;逾期不治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二)将第九条第三款修改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城市管理、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教育体育等部门和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监督管理工作。”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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