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qweasd

宗教场所环境卫生整改,

qweasd 08-24 17
宗教场所环境卫生整改,摘要: 古代女性的“贞洁观”是如何诞生的?古代女性的“贞洁观”是如何诞生的?古代女性,"贞洁观"对她们来说是特定时期的产物!中国古代社会,并不是一开始就有贞洁观的吧!那...
  1. 古代女性的“贞洁观”是如何诞生的?

古代女性的“贞洁观”是如何诞生的?

古代女性,"贞洁观"对她们来说是特定时期的产物!中国古代社会,并不是一开始就有贞洁观的吧!

那么,中国古代女性的贞洁观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先民时期,社会以女性为尊贵!女性可以有多个不同的配偶,并且不必固定一个配偶!这样的母系社会,人们习惯于只知其母,不知其父!这也就无所谓贞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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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改变,私有制的确立,严格意义上的家庭才得以出现。男性在家庭中,逐渐取得了支配性地位。社会家庭也就确定了以男性姓氏血脉为中心的家庭渊源关系!而女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开始明显下降!女子地位的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女子在婚姻中地位的不平等。

以男性姓氏血脉为中心的宗法家长制,将家庭权***度集中到男性家长的手中,夫妻间形成了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在男权社会中,男性为了维护宗族姓氏血脉的延续和一统,也为了满足私有制社会背景下,男性对女性的私人占有欲望,社会就对女性的配偶问题,提出了有利于男性的要求!那就是要求女性对男性从一而终!为了强化这种要求,男权社会就制造出专门的礼法,从思想上来约束女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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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而终的女性,称其为贞洁烈女!反之,称其为失贞之人!这种人,在社会中是抬不起头的!周朝的《礼记》中就有要求女性要贞洁的记载!汉朝的大学问家刘向,还专门写了一本书,为汉朝女性找了一堆学习的好榜样,这就是有名的《烈女传》,董仲舒也写了一本书叫做《春秋繁露》,东汉班固也有《白虎通义》,到了唐代,宋若莘写了《女论语》。这些著作,无非都是在给女性树立贞洁观的榜样!为守节之女歌功颂德!从而在精神上,对女性加以引导和控制!

这些朝代,虽对女性婚配有着诸多精神道义上的限制,但是女性二婚再嫁等事,也并非不可接受!但是,到了宋朝后,事情就朝着极端化方向发展了!宋朝的程朱理学,构建了一整套的思想理论,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到了明清时期,统治者对节妇烈女的大肆褒扬,于是乎守贞、殉夫的妇女人数急剧增多!在清代,我国妇女的婚配生活更是达到严重畸形!有的寡妇并不愿意守节,但家庭中其他成员强迫其守节,甚至强迫她殉夫,以此来换取贞节牌匾,获得统治者的奖励,从而抬高自家的门第。

在男权社会中,男性为了维护宗族姓氏血脉的延续和一统,也为了满足男性对女性的私人占有欲望,为了维护某种秩序,就于是就产生了贞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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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女人自由的解放自己的“双脚”,似乎也没有多少年。孙中山在民国建立后,开始推行《劝禁妇女缠足令》,其辐射范围也仅仅几个有限的大城市。而除此之外的广大农村,几乎没有什么实质的影响。一直到新中国建立以后,政局稳定,妇女解放运动才真正的开展起来。

即使如此,五十年代很多穷乡僻壤乡照样有“裹脚者”。如此算来,中国的妇女被当成平等的一员,也不过才一个甲子多。正是因为妇女解放的时间不长,所以经常会出现一些封建沉渣时不时的“回光返照”,例如某老妇大谈“三从四德”,某些网络评论支持“裹小脚”。

前些日子,河北某地的学校,又出现要求女学生将露出脚踝的裤子放下,据称是“为了健康”。暂不提,中医“寒从脚起”“血气受损”等等“玄妙”说法,单看这“一片苦心”,听起来就很有意思。 不管是“三从四德”的沉渣泛起,还是“为了健康”的“放裤脚”,背后统统藏着一个幽灵,那就是数千年来的“贞节”观!而这个“贞节”观的主导者就是落后腐朽的礼教。翻看中国历史,文化越是没落,社会越是封闭,“贞节”的噪音越是强烈。

隋唐时,中国处于封建的社会的上升阶段和繁荣时期,不仅在政治制度、民族政策、外交关系等方面,而且在妇女的道德约束也颇为开放。儒家的传统“三从四德”虽然对社会有一定制约,但是,在强大的自由开放的社会风气之下,传统的“贞节”观受到了动摇。最能体现这种开放特点的莫过于妇女的“改嫁”。隋炀帝的妹妹兰陵公主“初嫁王奉孝,后来嫁柳述”,社会上也并没有“有违道德”看法。到了唐朝,上层妇女更是不以再嫁为耻。

根据《唐书·公主列传》的记载,当时再嫁的公主有二十八人,其中嫁过两次的占二十五人,嫁过三次的也有三人。统治阶级如此,民间的百姓亦然。除此之外,隋唐的婚嫁风俗的开放还表现在青年男女择偶的相对自由、男女关系比较随便以及民族婚姻频繁等方面。这种婚嫁状况与前朝的“从一而终”和后代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截然不同。 隋唐五代的寡妇改嫁,放到现在来看也是颇为“前卫”。唐玄宗时期,中书侍郎严挺之的妻子,在离婚以后,又嫁与蔚州刺史王元琰,后来又离婚,三嫁崔氏。当她嫁给崔氏之后,王元琰犯了罪,被严挺之搭救。唐玄宗怀疑严挺之徇私枉法,张九龄为严挺之辩护说:“此挺之前妻,今已婚崔氏,不合有情。”唐玄宗反驳道:“卿不知,虽离之,亦却有私。”最后,严挺之、王元琰都因此获罪,甚至张九龄也受到了牵连,丢掉宰相的职位,严挺之的妻子不仅三次改嫁,而且在离异之后,夫妻之间关系并未反目成仇,甚至前夫与后夫之间还保留着比较亲切的关系。

即使五代时期,中国的“贞节”观念也还保持颇为宽容的看法。后周的太祖郭威,一生四次婚姻,次次都是找的寡妇。郭威当“军校”(***之职的军官)时,娶了后唐庄宗的嫔妃柴氏为妻,死后追谥为圣穆皇后。这是郭威的第一次婚姻。柴氏去世后,郭威又娶了杨氏为妻,而杨氏此前嫁给石光辅,石光辅死后寡居。这是郭威的第二次迎娶寡妇。杨氏以后,郭威又纳张氏为继室,而张氏也曾经嫁给武从谏之子,后来寡居。这是郭威第三次娶寡妇。郭威称帝后,有董氏,为杨夫人乡亲,先嫁刘进超,后成寡妇。杨氏生前常称赞董氏贤惠,郭威又娶董氏为妻。清朝著名历史学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说:“前后死娶,皆再醮妇”,从中也可以看出当时的社会风气。


进入宋代,理学逐渐盛行,“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叫的震天响,可是程颐喊破喉咙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贞节”观,在宋代社会各阶层听来与现实格格不入,依然我行我素。尤其是女性对此并不留意。她们照样抛头露面,浓妆艳抹,在芸芸众生中寻找自己的爱情。当时女性的选择配偶和再嫁相对比较自由,加上宋代妇女在家庭中有相应的财产继承权,因此妇女再嫁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男人娶已婚妇女为妻也不觉得低人一等。在宋代整个三百年间,即使理学***们一再强调“三从四德”的“贞节”观,但是,实际并没有对宋代老百姓有什么实质的影响。

元、明、清,“贞节”观念开始强化,并且向宗教化的方向发展。宋儒以来的倡导的礼仪规范,越来越深入到家庭和婚姻之中。再婚被看成耻辱,“守节”成为政府嘉奖的行为。明清时期,所谓“贞女殉夫”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史料当中。《明史·列女传》中记载:“陈氏,祥符人,字杨瑄,未嫁而瑄卒。女请死,父母不许,欲往哭,又不许。私剪发,属媒氏置瑄怀。汴俗娉女,以金书生年月日畀男家,号定婚贴。瑄母乃以贴裹其发,置瑄怀以葬。女遂素服以居。亡何,父母谋改娉,女缢死。”类如这样的记载,明清史料中层出不穷,明清地方志也都有大量的记载。“贞女殉夫”现象的出现和增多,是“贞节”观泛滥的直接后果,也是“贞节”观宗教化的必然结局。不顾事实,不惜生命,愚昧麻木,守节的“贞女”只是成为封建***牺牲的托盘上增加了几份祭品而已。 历史潮流不可逆转,落后腐朽的旧道德***的阴魂虽时不时冒出头来,呼吸一下,以示自己的存在,但已经无法阻挡残害女性的“贞节”被彻底的砸烂。那些想靠着几句话或依靠权力推行“贞节”观的人们,最终得到的只是历史无情的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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