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离任村干部补贴的通知?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4月2日发布了《关于做好离任村(社区)干部工作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已经离任的村(社区)干部,在最后一个岗位上任职期间累计每满一年给予一次性工作补贴,具体标准为:乡镇村社(社区)主任和党组织书记分别为8000元和6000元,农村支部副书记、监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分别为4000元,其他离任村干部为2000元。此举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村治理稳定,增强村干部工作动力,完善村务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保障广大农民的权益。
1、累计正职工龄(含副职折算,下同)未满5年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150元,按每任职1年每月增加70元标准予以补助;
2、累计正职工龄在5-20年(含)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500元,以5年为基数,每超任1年每月增加10元;
3、累计正职工龄20年以上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650元,以20年为基数,每超任1年每月增加20元,上不封顶。
1 中央已经对离任村干部补贴进行了通知。
2 该通知的原因是为了鼓励村干部工作,提高乡村治理和发展水平,同时也是对他们在村庄建设中作出的贡献的一种肯定和回报。
3 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实行一年一结算制度;对于已离任的村干部,视其服务年限给予不同的补贴比例,最高可达到3年的服务年限。
此外,对于在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取得突出贡献的村干部,还将额外给予50%的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只针对离任的村干部。
每人每年补助430元。
一、根据工龄补贴如下:
1、累计正职工龄(含副职折算,下同)未满5年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150元,按每任职1年每月增加70元标准予以补助;
2、累计正职工龄在5-20年(含)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500元,以5年为基数,每超任1年每月增加10元;
3、累计正职工龄20年以上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650元,以20年为基数,每超任1年每月增加20元,上不封顶。
二、根据《关于基层村级组织离任和退岗干部享受生活补助的暂行规定》第九条
补助标准为:
(一)累计正职工龄(含副职折算,下同)未满5年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150元,按每任职1年每月增加70元标准予以补助;
(二)累计正职工龄在5-20年(含)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500元,以5年为基数,每超任1年每月增加10元;
(三)累计正职工龄20年以上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650元,以20年为基数,每超任1年每月增加20元,上不封顶。
湖南扬尘治理取费标准?
自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颁发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染防治攻坚年)>的通知》(湘政发〔2018〕17号)等环境保护政策相继出台,文件中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中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已不足以保证扬尘治理措施等环境保护的费用投入,无法与环境保护的新要求相匹配。为此,2018年1月10日,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二)》(湘建价建〔2018〕4号),要求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本地***部门对施工扬尘治理的具体规定,制定相应的计费标准;没有制定计费标准的市州在编制招投标文件时,“施工扬尘治理费”按照直接费的1%列入暂估价,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按照实际支出的费用按实签证进入工程总造价。该文件出台后,长沙、张家界等地区相继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出台了相应的“施工扬尘治理费”标准。
2018年6月,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启动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修编,通过调研和测算对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改革,将安全文明施工费改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费率在2014版定额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基础上有所提高,已贴近市场实际,基本能满足扬尘控制等环境保护绿色施工的需要,其内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及绿色施工措施费两大部分。其中,绿色施工措施费包括扬尘控制措施费、施工人员管理及视频监控系统、场内道路(硬化)、排水、施工围挡等内容。考虑到市州扬尘控制实施标准差异及工地优良等级差异,招投标时,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两部分按总费率暂估考虑;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固定费率计算,绿色施工措施费的各项措施按实结算。